案情介绍:
被告人宋某,男,汉族,大专文化,时任某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产籍科档案扫描员。被告人高某,男,汉族,中专文化,时任某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监理处产籍科档案扫描员。
两名被告于2012年至2013年任职期间,超越职权、盗用同事的口令,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方式,违法为李某某、李某、张某、夏某等办理了房产权属变更登 记,造成国家20多万元的税款流失;以同样手法为刘某、汪某等人办理房产权属变更登记,造成国家110多万元的税款流失。
2013年4月,被告人宋某到人民检察院投案,同日被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并由某公安分局执行。2013年4月,高某到人民检察院投案,并于该月被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并由某公安分局执行。2014年两名被告被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在该案中,犯罪分子思想松懈、麻痹,私欲膨胀,是促使其形成犯罪的主观原因。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很多国家公务人员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比以 往更多的诱惑,在思想上开始慢慢松懈、麻痹,清廉公正观念逐渐淡化,不能正确对待内心的私欲膨胀,开始追求享乐、惬意的虚荣生活,最终一步步走向犯罪,这 些也都是当下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诱因之一。
然而,仅仅将职务犯罪的高发归结于社会经济因素等外部条件的影响,是不够客观的。在这起案件中,两名被告人之所以能够实施犯罪,一定程度上也是因为其所在单位监管不到位以及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的。
在这起案件中,两名被告盗取其同事的电脑操作口令,从而进一步实施犯罪,这本身就应该是可以避免的问题。据被告供述,其在与同事学习受理业务时,由于当时 没有口令,且业务繁忙,所以就用了同事的口令操作。后来在其作卷处理业务的时候试了一下同事的口令密钥,发现并没有更改。于是在以后的作案过程中,利用其 同事不在的时候,屡次实施犯罪。
同时,在违法做卷之后,还需要相关人员负责审核。在该案中,两名被告在递卷审核时,以为朋友做卷、相关未尽手续日后补办等诸种理由搪塞审核人员,而审核人员也未做进一步的核实就对卷宗予以通过,这无疑为被告实施犯罪提供了一定的助力。
结合本案特点,对于如何进一步预防房地产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和应注意的问题,作出以下几点分析:
一、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理论学习,针对相关公职人员,进行长期不懈的法制宣传及政治思想教育,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提高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切实维护国家公务行为的连接性和社会道德风尚,从源头上杜绝该类犯罪的滋生。
二、要不断完善公务流程监管制度,要求相关职务人员严格按照章程办事,按照程序办事,要有责任,有担当,杜绝人情办事、草率办事。由于中国国情的影响,人 们长期形成的思想观念所致,看人情办事,讲情面办事已经成为了职务犯罪的“催化剂”,很多职务犯罪行为,如果相关环节在职人员能够依法办事,杜绝人情关系 的影响,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犯罪行为都无法完成。因此,在这个环节上加大宣传教育和惩治力度,对于预防职务犯罪会有相当大的有利影响。
三、进一步加强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在本案中,由于相关错综复杂利益的影响,一些当事人对于两名被告收受贿赂后的办事情况不满而要起诉告发,或许在 客观上也促成了被告的投案自首。对于这一点可谓喜忧参半,忧的是犯罪分子不能从自我思想源头形成投案,而是迫于被检举揭发的压力为之;喜的是这种检举告发 着实对犯罪分子形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促使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坦白。然而仅以结果论之,社会监督的力量确实对很多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起到了一定程度的 威慑作用。我国目前一些公务行为透明度不高,人民群众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了解的不够透彻,这些都为犯罪的滋生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因此, 不断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无疑是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提高公务行为廉洁性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