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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之探

2014-07-25 15:37:31 来源:  作者:
摘要: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国税系统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之多,犯罪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职务犯罪主要是掌握各种实权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滥用 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

  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在国税系统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之多,犯罪金额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职务犯罪主要是掌握各种实权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滥用 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侵害公共利益的犯罪。国家公务人员拥有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以及相关人事关系的特殊权力,而其权力所对应的,是不同的国家利益、 公共利益以及各种形式的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这些不同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受到影响的,除了可以用金钱衡量的物质利益以外,对于国家权力以及国家公务 人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同样是不可估量的。常言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今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已经开始全面进入现代化进程,在市场经济建 设发展的关键阶段,国税系统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凸显了对该类犯罪进行预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现对国税系统职务犯罪预防作以下分析:

 

 

 

 

 

   一、国税系统内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1.政治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精神文化空虚,是其内部原因。国税系统内职务犯罪的大多数干部本身没有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平常的工作生活中又不注意积 极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对必要的政治学习和提高过于放松。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经济腾飞的同时,西方世界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等腐朽文化 思想也开始侵蚀部分党员干部的内心。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很多国家公务人员开始一切向钱看,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自己换取经济利益的砝码,以权谋私,进行权 钱交易。

 

   2.权力过于集中,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制约,是其外部原因。我国对于权力的制约体系和制度目前尚未健全,对权力滥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 制约手段,这就为部分国家干部滥用权力提供了便利。虽然在各级党政机关中都专门设立了对各级权力的监督管理机构,但是监督权和被监督权经常出现失衡,很多 监管机构的职能受到限制,使其无法有效运行。在权力运行机制中,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同时,越是应该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而在现实的操作中,其运行模式 却经常反其道而行之,权力和地位越高,收到的监督和管理反而越微弱。正因如此,才使得部分国家公务人员肆无忌惮,以身试法。

 

 

 

 

   二、对国税系统内部职务犯罪预防的措施

 

 

 

 

 

   1.加强教育,提高国税系统公务人员防腐拒变的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各级国税部门要针对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党风廉政宣传和职务犯罪预防教 育的学习规划。深入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努力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要经常对广大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增 强广大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党性认识,用党纪和国法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职务行为。同时,要通过相关案例的宣传搞好警示教育,从反面促使国税干部保持头脑的清 醒,自觉做到廉洁清正,谨慎行事。

 

   2.建立健全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制度。通过建立有效的规章制度,借以规范权力,不给国税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制造机会,从而在源头上达到预防国税 系统内部职务犯罪的效果。在领导层面,各级机关领导要负起责任,成立领导小组,起到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带头作用;在财务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 度,各岗位负责人离职离任监督审计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打压犯罪苗头;在监督层面,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执法程序、执法标准,使广大人 民群众了解国税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收取费用的标准,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杜绝侵害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我 国目前反腐形势相当严峻,从近年来大批高官的落马情况就可见一斑。在对这些案例深恶痛绝的同时,从另一方面也能发现党和国家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之强,党 中央对于打击腐败的决心之大,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党和国家一定能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 业推向一个新的篇章。

 

 

 

    撰稿: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丁徐莉 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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